“別指望哪怕是四分之一套的轻甲,能够给你的只有这些。”
“你应该庆幸马库斯是一个散打宗的武僧,脾气不好但还很是慈悲。希望你聪明点,加入民兵队是你唯一活下去的途径。”
一个民兵队成员替李明辉解开镣銬,伸手驀地一指。
李明辉顺势看过去,桌上是两件装备。
一件是顏色乌黑,材质不详,且布满横七竖八裂纹的护腕。
另一件是刀柄泛著锈跡的匕首,刀刃比巴掌长出一截。
兴许能有一定的杀伤力。
但是……
这玩意確定能用来对付外面的那些绿皮?
李明辉想起那些长著野猪一样獠牙,绿色皮肤,尖耳朵的小矮子,作战风格凶悍,如同鬣狗。
哥布林!
奇幻故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角色。
民兵们对怪物也是这样的称呼。
身材矮小的哥布林,行动却异常敏捷。
两三个蜂拥而上就能把一个常年锻炼的壮汉砸翻在地。
哥布林挥舞的兵器往往是一根镶嵌铁钉的棍子,比正常人的手臂还长一大截。
“以短搏长?还不如给一个木叉子,农夫的锄头都比匕首强。”
李明辉很想换一件兵器,可没得选。
“这些是马库斯以前替换下来的,他可是武僧职业者,你別不识好歹。”
民兵语气不耐地说道。
“哥们,他是武僧,可我不是啊。”
李明辉很想吐槽,但在挨上一拳和肆意吐槽之间短暂的思考了一下,李明辉还是乖乖把嘴巴闭上。
“赶快把东西换上,我去前面的隘口支援,你赶紧过来。”
民兵又催促。
只因城墙西门火光冲天而起。
“好的,长官。”
李明辉点头应下,接著又迅速地扫了一眼桌上那件破烂护腕,想了想,他还是把手伸向那一柄匕首。
“好歹是一把刀子不是?”
抱著这样的念头,在手指触碰到匕首的一刻。
金手指再次发挥效果。
食指泛起点点碎金般光芒。
同时,一股信息流传入脑海中。
【简易的匕首】
种类:灵巧兵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