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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捞走 我叫西瑞嗯(第2页)

从小到大,他生长的环境都要告诉他,要尊敬自己的雄父,无论发生什么。

可是后来他又觉得,凭什么呢?

林克伯爵对于他的孩子们,并不在乎,可以说有利用的在乎,但是绝对不包含着爱。

林克伯爵最爱的人是他自己,又或者说,只爱他自己。

林莫从小就必须做好每一件事情,因为他是伯爵府的雄子,因为他代表着伯爵府的颜面。

小时候,他必须要做一个乖巧听话的娃娃,长大以后,还要必须做一把锋利无比的刀刃。

宛如一个提线木偶一样,林莫的四肢上面全是细小的看不见的线,死死的勒入血肉和骨头,牵制着他的每一步动作。

可哪怕勒断他的四肢,也束缚不住他的叛逆。

其实活着没什么不好的。

可是如果要那样的活着,像个傀儡一样,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不出于他的自主意愿,那他宁愿玉石俱焚。

和温莱亚克结婚之后,林莫自以为是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——毕竟血脉总有相似性,而他恰恰是林克伯爵的亲生雄子。

可是遗传这东西啊,有时候有用,有时候又变得没用了。

林莫本以为自己应该可以毫无芥蒂的利用温莱亚克,一条听话的狗,一把锋利的刀,没有谁会不喜欢。

可是,事情实在是超乎意料了。

哪怕林莫克制、管理自己的心——心又哪里是能管住的呢。

他宁愿自己冷血一点,就不会这么痛苦了。

林莫爱上了温莱亚克。

因为爱,所以才会离婚。

离婚是他做出的第一个违抗林克伯爵的决定。

做出那个决定之后,他被召回,关在伯爵府的地下室,不吃不喝的关了三天。

这是代价。

后来温莱亚克从战场上面胜利归来,林莫再次在医院里看到了温莱亚克。

他们再次相逢。

以不熟的身份。

温莱亚克在医院里面低声恳求林莫——哪怕是就当养了个上不得台面的情人,温莱亚克也可以抛下所谓的尊严,只求能待在林莫身边。

林莫拒绝了。

后来,温莱亚克成为了家主,频频向林莫示好——那个时候他就知道,不论再怎么拒绝都躲不掉了。

因为林克伯爵,已经打算利用温莱亚克了。

第三军团是一把无比锋利的武器。

林莫终于决定反抗了。

他被林克伯爵当做一面上突出的勋章,那既然如此,林克伯爵就应该做好,被这勋章锋利的尖角刺伤的准备。

贵族之间的亲情实际上少的可怜,如果以次数作为计算的话,林莫在成年之前甚至都很少见到林克伯爵——林莫永远都在上课,各种课程,各种培养,各种惩罚。

这是一场风险极大的赌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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