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大型商业演出及大型电视综艺,100000元年(同一授权主体,一年内可在不同演出及综艺节目中,重复使用)。
这些收费标准,帝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,有上限和下限。
吴言设定的价格比较适中,想用的,可以直接在版权网上付费使用。
在扣掉一定的税费后,剩下的钱,会直接存入你预设好的银行卡,非常方便。
其实按照版权法的规定,一首歌如果火了,直接放到版权网上开放翻唱似乎是最赚钱的。
但事实上不是。
很多东西,上有政策下有对策。
就像ktv授权的不得转包。
理论上,一家点唱机制作公司,获得歌曲授权后,只能在自家的点唱机上使用。
别人家的点唱机要用你的歌,就只能另外购买授权。
可实际上,情况并不是这样。
这个规定只能约束中大品牌点唱机生产企业,一些小型企业和小作坊根本不受此约束。
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形象,他们抢夺的是低端市场。
他们会在某个企业获得授权后,直接将自家的点唱机打上已获得授权企业的品牌,来规避版权约束。
他们最普遍的做法是,几十家小型企业联合起来,今年你来买授权,我们全打你的品牌。
明年换一家企业买,我们再继续蹭品牌和授权,还美其名曰为行业自助。
有些人可能会说,不就是一首歌吗?才100块钱一年,何必要这么做呢?
可问题是,点唱机里面可不是只有一首歌啊。
你算一下,如果要获得五万首歌的授权,得需要多少钱?
五百万年。
当然,事实上你是花不了这么多钱的,甚至于说实际付出的费用,要远低于这个数。
因为有些歌它实在就是充数的,根本没人唱。
真正点唱率高的歌,它其实是有数的。
有些歌放上就是为了标榜自家的点歌机,歌曲比较全。
那种歌基本都是委托某个音乐公司打包销售的,一块钱一首歌那样。
但一些经典歌曲,价格同样非常坚挺,一般都是200块钱每年。
这样一拉一扯之后,要获得一个五万首歌的点歌包,你每年也要至少支付二三十万元的授权费用。
这笔钱对于那些中大型企业来说,自然不是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