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甜双目放光的接过,然后一张张看了起来。见照片上有不少是李香琴跟丁凌的合照,羡慕的大眼珠子都绿了。
其他队员也是嗷嗷叫:
“哇~李队长好幸运啊。竟然跟偶像一起合影了。怎么办,看到这几张合影照片,我也特别想跟偶像合影了!!
‘太羡慕李队长了。’
‘真是人间第一好运!!
队员们叽叽喳喳的,对李香琴的羡慕嫉妒攀升到了顶点。
凌凌漆见此,愈发明悟,在队员心中、团长心中,丁凌才是第一。
没有丁凌。
安保部、应援团的队长凌凌漆,就不存在了。
凌凌漆,能帮帮忙吗?我想跟丁凌合影。
灵甜双目炙热的看着凌凌漆。
不明就里的人还会以为灵甜喜欢上了凌凌漆,毕竟那眼神看着有点想要吞了凌凌漆。
凌凌漆当然知道灵甜是极为喜欢丁凌的,这眼神是向着他身后的丁凌去的,他只是踟蹰了一小会儿,就果断道,“我尽力。
“谢谢你凌凌漆。’
灵甜喜笑颜开。
‘我是应援团的队长,这是我该做的。’
凌凌漆,我果然没看错人。接下来你需要我们做什么,尽管说。我们一定会尽力配合好你。
接下来的日子。
凌凌漆、李香琴过得单调、重复,但却很快乐。
只能说。
丁氏集团的福利待遇太好了。
跟她们之前的生活相比,有天渊之别。
尤其是凌凌漆,在食堂吃饭吃到饱,各种好吃的不胜枚举,他都快吃哭了,想想以前过得都是啥苦日子啊?
卖猪肉一天卖不了几个钱;
还要忍受各种腥臭味道,以及旁人的絮絮叨叨;
并且疲惫了一天后,回家还要自己做饭。至于去外面吃,只能说太贵,他吃不起!
但现在呢?
饭不用自己做,而且好吃的菜随便点,还住着大房子,平常上班没事,就是走走路,散散步,经常可以待在巡逻室内练气,也没人说啥。
当然,凌凌漆干劲满满,当然不会忘记自己的职责。练气也是抽空练的。
总而言之。
生活太好。
他是彻彻底底不想回到过去了。
李香琴也是。
她被同事善待,带着一起吃饭、聊天,逛街、化妆、看电影。。。。。。。
在秘书部待了几天,已经交了好几个朋友。每天都过得很开心,无忧无虑的。
至于工作?
只能说秘书部的人才太多,董事长太厉害,她们只是作为辅助性质存在的秘书,需要做到的一些事情并不复杂,很简单。